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安排
各专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严格按照相应年级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若教学计划有所调整,请各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附件1)。完成审批后在教务系统的“执行计划管理”模块中申请微调并上传该附件。
二、教学任务下达与落实
1.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指派任课教师,并确定课程的开课班级、教室类型及场地要求等信息。任课教师无合理原因不得对授课时间、地点、班级规模等提出特殊要求。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教师任课资格,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为我院在岗教师或按规定外聘的教师。不得安排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承担教学任务。
3.各教研室确定教师教学任务分配表信息,经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汇总将纸质版交教务处一份存档。
4.各单位教学秘书根据教学任务分配表,在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学安排管理”模块中录入教学任务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5.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教师和学生下一学期的教学安排情况,对照开课计划核查是否漏录班级课程信息。对于出现未按照培养方案既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的应及时调整。
6.各教研室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认真组织教师依据课程标准编写教案,制定课程进度表。
三、教学进程安排
根据下学期的校历表及教学运行总安排表,各院系教学秘书须在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学进程安排管理”模块中填写各年级各专业各班级的下学期的运行安排。
四、课表编排
1.课表编排工作于15-18周进行,19周发布初稿。各教学单位和教师个人须进行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由教学秘书汇总情况后报教务处协调解决。
2.课程表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形式,全院师生必须维护其严肃性、稳定性。课程表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
五、其他要求
开课计划、教学任务的制订与审定工作是保证学校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核对教学计划,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执行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六、具体时间进度安排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周次 | 时间节点 |
1 | 生成和微调执行计划 | 各教学单位 | 截止12周 | 11月24日之前 |
2 | 教学任务安排(形成教学班、安排理论、实践教学进程、指定任课教师等) | 各教学单位 | 12-13周 | 11月18日-12月1日 |
3 | 排课时间安排表、教学运行总表 | 教务处 | 14周 | 12月2日-12月8日 |
4 | 编排课表、教学进程安排 | 各教学单位 | 15-18周 | 12月9日-1月5日 |
5 | 课表初稿公示及调整 |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 19周 | 1月6日-1月12日 |
6 | 正式发布课表 | 教务处 | 下学期预备周 | 2月10日-2月16日 |
2024年11月18日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