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质量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5-11-16浏览次数:14037

  近日,教育部党组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提高教育质量等各项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通知》指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对“十三五”时期形势的重大判断,准确把握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准确把握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准确把握全会作出的“提高教育质量”的重大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认真贯彻全会精神、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顺利完成教育规划纲要后五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科学制定教育“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

  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推进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建设,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把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要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留守儿童同等接受良好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保障能力。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抓好教育扶贫,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教育支持力度。

  要全面优化教育结构。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依托高校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建设一批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

  要全面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切实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全面深化依法治校,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扩大高校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鼓励高校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做好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同世界各国的教育交流。加深内地同港澳台在教育领域交流合作。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践行“三严三实”,切实抓好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落实。要迅速掀起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热潮,大力营造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十二五”发展经验,抓紧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深化“三严三实”教育,坚决落实管党治党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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