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深入企业岗位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7-04浏览次数:15326

各教学系、学院:

为了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水平,学校鼓励青年专业教师利用暑期时间深入企业一线参加岗位实践锻炼,现有关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所有专业课教师必须在三年内参加1个月以上的专业岗位锻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业课青年教师优先安排。各系每年按专业课教师的30%指标审核报批(含教育厅下达的各级各类培训指标)

二、时间安排

主要安排在暑期,每次1-2个月,情况特殊的可申请延长1-2月。

三、政策支持

1、教师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原则在莆田市内大中型企业),在岗位锻炼过程按实际天数计算,标准为50/天包干(按实报销往返车费和住宿费)

2、学院鼓励教师以社会人员应聘的形式参加企业具体岗位竞聘,由企业聘任后在具体岗位实际工作并取得薪酬,期满后长期兼职企业岗位工作,学院津贴另定。

四、实践内容

教师参加岗位实践锻炼必须完成以下内容:

1、完成岗位实践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5000字以上);

2、完成相应专业人才需求、岗位能力及素质的调研报告,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

3、参加企业技改或科研项目研究;

4、以3人为团队,组织共同完成一门校企合作特色课程开发。

5、企业岗位实践鉴定考核报告及聘任书

五、审批流程

每年六月份初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教学系、学院汇总根据申请方案的可行性,结合人数指标审批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经审批后的方案如有变动请提前2天报人事处,学院将不定期深入企业进行检查,如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教务处、人事处

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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