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八)改革高等教育体制机制。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改变直接管理高等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省级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进一步加大省级教育部门对区域内高等教育的统筹。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统筹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3.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教育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高等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高等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
4.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改革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等学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新型、灵活的用人机制。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5.建立促进高等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的新机制。
加强部省共建,统筹政策、资金等多方资源,增强高等教育为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加强部门共建,发挥行业优势,拓展高等学校发展空间,增强高等学校为行业服务能力,建立教育和产业的互动机制。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积极探索资源共享机制,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科研、合作发展。积极探索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培
(九)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1.引导高等学校办出特色。
加快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支持具有行业学科特色的院校发展,为行业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技术与人才支撑。加强地方本科高等学校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强高等职业学校建设,为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进民办高等学校加强内涵建设,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科专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高等学校。
2.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围绕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特殊行业实际需要,统筹修订研究生和本科学科专业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区域布局,形成学科专业特色。构建国家和省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和毕业生就业监测反馈系统。
3.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重点扩大各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重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高等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本科教育要更加重视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硕士研究生教育要加快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到201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研究生的比例超过50%。
4.加强高等学校分类管理。
研究高等学校分类依据,建立分类体系,实行分类建设、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各安其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等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十)统筹区域高等教育发展。
1.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
扩大省级政府统筹高等教育的权限,推动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建成若干高等教育强省(市),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发挥带动作用。开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2.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加快发展。
以提高中西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支持一批中西部本科高等学校加快发展,提高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支撑中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努力提高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地区的高等教育入学率,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创业。
3.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继续推进东西部高等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增加支援项目,显著提升受援高等学校的师资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服务能力、学校管理水平。有计划、大批量、多方位选派西部高等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东部地区高等学校进修学习。鼓励开展科研合作,共建优质教学资源和科研资源共享平台。
1.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
紧紧围绕高等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牢牢把握党对高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以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确保高等学校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要求。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努力建设和谐校园。
2.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校园之优,建立健全激发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保证党员质量。推进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创新,建立和完善院(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学生党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发挥院(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后勤保障和学校管理等各项工作。以优良党风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切实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建立专兼结合、专职为主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