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10〕124号)精神,我院陈建洪、赖国新、杨海贤等三位省级高职精品专业的带头人列入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
据悉,本次共有00名省级高职精品专业的带头人列入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本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校“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要对列为“培养计划”的专业带头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我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将安排专项经费对列为“培养计划”的专业带头人予以支持。高等职业院校要设立专项配套经费,主要用于专业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职业技能竞赛、教材建设、产学结合、技术服务和社会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