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教[2007]12号
专业建设是高校教育教学的基础工作。专业建设水平是学院办学水平、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为贯彻落实《关于启动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03]45号)和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深化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学院精品专业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在我院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建设,积极推进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在学院现有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争取建成院级精品专业10~12个,省级精品专业3~4个,国家级精品专业1~2个。
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重点建设电子信息类、机械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财经类、工艺美术类等专业。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并在全校形成示范作用。
二、建设内容
精品专业建设应体现先进性、针对性、特色性、创新性,要主动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趋势,认真研究职业岗位(群)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科学制订专业建设规划,大力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制度,努力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1、制订专业建设规划,努力形成专业特色
根据学院办学定位,根据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认真制订好专业建设规划,大力调整和优化人才培养的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办出几个在就业市场有影响力,有区域和学校特色的品牌专业和骨干专业,在培养高素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上起带头和示范作用。
2、建立开放式的建设体制,推行工学结合,深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精品专业要实行开放建设,突出办学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吸收院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积极争取知名企业、公司的支持,参与办学,在联合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协作培养人才,组织教师培训,共建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共同开发课程,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等方面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教学模式。
3、科学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培养高质量的职业人才
根据“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加强实践能力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的基本原则,积极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及产业趋势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根据先进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原则,认真制订好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要根据高职人才培养特点,突出实践能力培养,重视案例教学,加强实用技术的培养和训练,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4、积极抓好教材建设,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实现毕业证双证书制度
制订教材建设发展规划,根据职业性、超前性、地方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力量编写具有本校特色的高职专业教材。对于暂时还不成熟、变动较大的教学内容,可先编写讲义,试用几年后再组织编写教材;对于职业性较强、比较成熟的教学内容,采取学校之间、相近专业之间协作编写的方法,组织出版教材,主动与企业合作出版实训教材,努力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优化配套高职教育教材体系。
加强实践,保证学生至少的半年时间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通过各种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保证学生的技能培养。同时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学生毕业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5、切实加强教学条件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认真制订好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室与实训基地建设,大力加强专业教师的培养、引进和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双师素质型的师资队伍;要加强教学设施建设,建好一批科技含量高、管理科学的专业教学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三、申报院级精品专业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一)基本条件
1、该专业历届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综合评价较好。经过人才需求调查,在未来若干年内,本专业人才有较稳定的社会需求。
2、该专业工作基础较好,教学改革工作已经起步并初见成效,各项改革和建设已制订具体规划和相关措施。
3、该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认识明确,教学与社会(专业)实践经验较为丰富;与企事业单位联系紧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邀请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共同参与。
4、 该专业初步形成了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5、该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校内外实训基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6、系部领导和教师重视并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尤其是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研究走在学院前列。
7、重点专业的各项指标应达到上级教育部门有关专业评估指标的A级评价标准。
(二)申报程序
1.申报
各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方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2.遴选
教务处在征求专家组意见后提出初选名单,交院精品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给予公布。
3.实施
各精品专业要按照精品专业建设精神,制定精品专业实施方案,把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内容、教材、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以及教学手段、方法等改革与建设落到实处。
4.验收
精品专业建设期满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院精品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精品专业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院精品专业,并授予“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精品专业”称号。
四、精品专业的建设与管理
1、建设措施
成立校级精品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加强精品专业建设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实质性启动的战略指导。
精品专业的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专业负责人负责主持拟订专业建设目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对照精品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验收标准,加强师资、课程、教材、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证达到专业建设的预期目标。
2、监督检查
加强对精品专业建设的领导,加强监督,每学期至少集中组织检查一次。加大经费、管理、硬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教师投身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为精品专业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鼓励政策
1、对批准立项的院级精品专业给予3000元的启动经费。并根据项目进度累计拨付建设经费25000元(含上述3000元的启动经费),主要用于与专业建设直接相关的活动(包括购买资料、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调研等)。
2、对精品专业负责人在学术活动上予以支持;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对取得显著成绩的精品专业,学校实行单项奖励(奖励额度视成果而定),并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精品专业。
4、院精品专业被评为省级精品专业立项或省级精品专业,学院再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