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推动我院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提高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质量,提高教师参与省级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积极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一次性奖励经费标准
1、精品专业:省级一次性奖励15000元,国家级一次性奖励30000元;
2、精品课程:省级一次性奖励8000元,国家级一次性奖励16000元;
3、一次性奖励经费在项目申请经评审认定后,奖励经费的70%由项目负责人按人员分配奖金,划拨到个人帐户;30%由教务处按录像、课件制作、材料上网等涉及人员分配奖金。
4、如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省、国家级精品项目立项,以获得最高立项级次提供一次性奖励,其余的不累计。
二、本奖励办法适用于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三个年度的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的建设。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精品专业 精品课程 奖励 办法
抄 送:院领导 存档(2)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印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