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奖励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16浏览次数:21534

各系部:

为推动我院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提高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质量,提高教师参与省级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积极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一次性奖励经费标准

1、精品专业:省级一次性奖励15000元,国家级一次性奖励30000元;

2、精品课程:省级一次性奖励8000元,国家级一次性奖励16000元;

3、一次性奖励经费在项目申请经评审认定后,奖励经费的70%由项目负责人按人员分配奖金,划拨到个人帐户;30%由教务处按录像、课件制作、材料上网等涉及人员分配奖金。

4、如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省、国家级精品项目立项,以获得最高立项级次提供一次性奖励,其余的不累计。

二、本奖励办法适用于200712月至201012月三个年度的精品专业与精品课程的建设。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精品专业    精品课程    奖励    办法                                   

  送:院领导   存档(2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印      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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