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7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报送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委托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撰写省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和指导各高职院校撰写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4)。
二、各高职院校(含民办高职院校)均应撰写并报送年度质量报告,请各校按照《通知》基本要求(详见附件)撰写年度质量报告,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年度质量报告纸质文本(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长旺,邮箱:fjgjc@qq.com,联系电话:0591-87091502。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