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发布时间:2008-04-17浏览次数:21551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监考人员工作前必须认真学习《监考人员守则》、《考试规则》和《违纪作弊处理实施细则》,考前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宣传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到主考室向主考报到,领取试卷,并听取主考交代有关事项。领卷时要仔细核对考试的课程、考室及试卷份数。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考室,检查考室状况,向考生宣读考试的有关规定,考前三分钟监考人员可分发考卷,至此考生不得离开考室,非本考室的考生不准入内。

    三、考试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填写好姓名和座号,并要逐个检查考生试卷上所写的姓名是否同证件上的一致,对照考生与证件上相片是否相符,发现冒名顶替的,应报告主考,并令其退场,然后做好记录。

四、加强巡视,维护考场纪律,防止违纪或舞弊现象的发生是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在考场内监考人员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相互聊天,看书看报,不得长时间坐在椅子上,更不得背向学生坐在角落履行监考工作。

五、监考时发现有违纪行为,较轻微的应首先给予口头警告;对于不听劝阻的违纪行为、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或舞弊行为应当场没收试卷令其退场,成绩以零分计,并将情节过程记录在《监考记录》上,连同试卷交主考按规定处理。

    六、考试时间终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临结束前监考人员尤其须要加强管理,注意考场纪律。考生考后试卷统一翻放在桌上、考生离开考室,不采用考生直接交卷给监考人员的办法。监考人员依次收齐试卷,清点份数无误后交主考教师。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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