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规则

发布时间:2008-04-17浏览次数:21745

1、学生凭学生证(省级及以上统考还应随带准考证)参加考试,入场后按规定座位就座,将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供监考老师查验。考前应配合监考人员清场。

2、学生进入考场,只准带钢笔、圆珠笔,供辅助使用的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复习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将电子通讯工具(需关机)或书本等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或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3、学生应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试时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考核期间擅自离开考场被视为考核结束,不得重新返回考场。

4、学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得互相借用,学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代为借还。

5、学生在考前10分钟进场,接到试卷后,应首先检查有无少页和分发错误,然后将自己的姓名和学号写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上。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学生不带有效证件或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8、学生对试卷有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如遇试卷分发有误,如缺页、试题漏印或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可举手询问。学生应保持考场肃静。

9、学生不得在试卷密封区以外书写姓名、学号、班级,或作其他标记,应保持卷面的完整性。

10、学生中途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1、学生带夹带进场,学生在考场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偷看夹带,有意让人抄袭,互相换卷,串通作弊,冒名替考等都属于违纪行为,均要按《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细则》给予处理。

12、考试结束铃响后,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按试卷页码顺序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交监考老师验收。不准带走试卷(含草稿纸等),违者该科试卷作废,并给予纪律处分。

13、学生应严肃认真遵守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考核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的管理,独立完成考核,不应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14、本考试考则,适用于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考核。省级及以上统考等,与本考场规则矛盾时,以统考等规则为准。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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